省政府设立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指)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省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省防指指挥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省防指副指挥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应急管理厅厅长、省水利厅厅长、省气象局局长、省军区副司令员担任省防指秘书长由省应急管理厅分管负责人担任省防指副秘书长由省水利厅、省军区战备建设局、省气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省防指成员由省委宣传部、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电集团、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广电局、省粮食物资局、省供销社、省林业局、武警浙江省总队、浙江银保监局、浙江海事局、省电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杭州铁路办事处、浙江能源监管办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经省防指同意省防指秘书长可组织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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